台州市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市场管理,规范用人单位及应聘人员的行为,切实保护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才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人才交流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台州市人才市场是为用人单位及应聘人员提供双向交流的场所,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市场规定。
第二条 关于用人单位参会的相关规定
一、参会单位:是指取得相应证件且有用人需求的各类单位。
二、参会预约
1.提供材料
1.1首次参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原件(未正式注册的单位凭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至台州市人才市场3号窗口或者电话联系88531010,88582110,办理开通网上预订账号及密码,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可登陆台州人才网(www.tzrc.cn)自行预定展位和发布职位。(具体操作详见台州市人才市场网上摊位预订事项及操作流程)
1.2 非首次参会单位: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可登陆台州人才网(www.tzrc.cn)自行预定展位和发布职位。(具体操作详见台州市人才市场网上摊位预订事项及操作流程)
2.确定参会:用人单位提供的招聘信息应真实有效,经市场资格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招聘信息的内容、条件不符合市场相关要求的将不予发布,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
3.报到流程
3.1 缴纳费用:用人单位应按时至台州市人才市场现场(4-5号窗口)缴纳当天展位费,市场开具发票抬头名称须与实际办理招聘业务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名称一致。
3.2 领取材料:参会单位凭发票至8-9号窗口领取相关材料。
4.提供服务:提供一个智能化标准展位、饮用水、工作餐等服务。
三、参会取消
用人单位如遇特殊情况需撤销摊位,应于招聘会开始前一个工作日电话告知,经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撤销摊位或更改信息。
四、违约行为规定及处理
1.一类违约
1.1一类违约行为
①预约展位成功后,两次无故不参加日常招聘会的行为。
②春节系列招聘会、公益性招聘会期间,一次无故不参加招聘会的行为。
③未预定招聘会展位的用人单位,在会场内游走、搭讪、拉扯人员以及乱发广告的行为,一经发现视为此类。
④已预订招聘会展位的用人单位,在会场内游走、搭讪、拉扯人员以及乱发广告,经劝告无效一年内累计8次的行为。
⑤其他可视为此类违约的行为。
1.2一类违约处理
①一年内不得申请公益性招聘会和赴外招聘会。
②系统将暂停企业预订招聘会展位权限,需先缴费后才能预约招聘会展位。
2.二类违约
2.1二类违约行为
①预约展位成功后,一次无故不参加日常招聘会的行为。
②在会场内游走、搭讪、拉扯人员以及乱发广告,经劝告无效一年内累计4次的行为。
③其他可视为此类违约的行为。
2.2二类违约处理
一年内不得申请公益性招聘会和赴外招聘会。
3.三类违约
3.1三类违约行为
①招聘会期间不遵守市场内招聘秩序(详见本管理规定第四条)的行为。
②在会场内游走、搭讪、拉扯人员以及乱发广告,经劝告无效一年内累计2次的行为。
③其他可视为此类违约的行为。
3.2三类违约处理
半年内不得申请公益性招聘会和赴外招聘会
第三条 个人求职的相关规定
一、参会对象:参会的各类应聘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人才流动政策规定,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年满16周岁。
二、参会条件
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原件,经验证后免费入场。
三、参会流程
1.应聘人员可通过台州人才网(www.tzrc.cn)、台州人才微信公众号、台州人才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获取招聘会参会单位、招聘职位、展位情况等资料信息;
2.参会单位均经过审核并设有展位,应聘人员应到展位前应聘,参会单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或者社保卡读取个人简历是正常行为;对游走、搭讪、拉扯的人员需多加辨别,谨防上当受骗。
第四条 市场内招聘秩序
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升招、应聘双方的满意度,对招聘单位做以下规定:
1. 禁止以任何名义在招聘过程中向应聘人员收取费用;
2. 禁止扣押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证件;
3. 禁止有欺诈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谋取利益;
4. 禁止派发各类传单及招聘小广告;
5. 禁止随意占用其他展位招聘;
6. 禁止在摊位外游动招募;
7. 禁止以招聘名义实行招生、招商等其他行为;
8. 禁止随意丢弃应聘人员个人资料,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出售、赠送给其他单位;
9. 禁止市场外及周边的一切招聘行为以及散发小广告、名片、报纸等行为。
第五条 市场卫生安全管理
进入市场人员应自觉维护好场内秩序,严禁吸烟、吃零食、乱扔杂物,切勿在楼梯口、过道上长时间停留,切勿进入招聘单位摊位,切勿大声喧哗。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防止丢失或被盗,如发现异常情况,可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第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会期间、市场工作人员将对市场进行巡检,请各招聘单位积极配合;
2、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参会人员,市场管理方有权要求整改、加以制止或劝其退场;如涉嫌违法将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3、用人单位如有违反上述条款,市场管理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作出不得申请公益性招聘会,违规单位恢复招聘权限须向市场管理方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4、针对用人单位再次严重违规现象,市场管理方保留终止该企业招聘的权限;
5、除上述提及所有条款以外的其他扰乱市场正常招聘秩序的行为,市场工作人员有权及时制止并进行相应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归台州市人才市场所有。
台州市人才市场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