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好的就业创业服务,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在浙就业手续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36号)文件精神,取消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三项就业手续办理:
1. 高校毕业生在浙江省内就业,不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2.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单位为浙江省内单位的,不再办理就业协议解约鉴证;
3. 高校毕业生在浙江省内就业单位调整和从省外调整到浙江省内就业的,不再办理就业调整手续;从浙江省内调整至外省的,根据接收地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