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4号),2018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432元。据此,2019年度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范围调整如下:
一、2019年度企业养老、工伤、失业月缴费基数范围调整为3322-16608元,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2019年7月开始执行。其中,月缴费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标准确定;月缴费基数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基数按下限标准确定。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自动调整为5536元,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9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数自动调整;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2019年7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