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台州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是台州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法人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台州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综合性人才服务平台,服务全市人才发展需要。公司围绕“国际化视野、专业化服务、市场化运营”的定位,着眼构建引进人才、培育人才、服务人才、成就人才“全链条”工作新模式,战略性保障服务市委人才战略实施,主要负责人才平台建设运营、人才金融服务、人才科技服务、人才引进招聘、人才教育培训、人才公寓运营管理等。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公司中层副职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计划数 |
1. | 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 1 |
2. | 人才开发部副经理 | 1 |
3. | 综合文秘人员 | 1 |
4. | 财务管理人员 | 1 |
5. | 人才开发人员 | 1 |
6. | 活动策划人员 | 1 |
7. | 资产运营人员 | 1 |
| 合计 | 7 |
(招聘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勤勉,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等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台州市国资委:http://gzw.zjtz.gov.cn/
台州市人才网:https://www.tzrc.cn/
台州市开投集团:http://www.tzktjt.com/
其中,台州市国资委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4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现场报名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本次招聘计划内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府中路177号开投大厦10楼,台州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1003室。
邮件报名:指定邮箱tzrcjt@ 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若邮件发送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电话咨询邮件是否发送成功)。
3.报名应提供的资(材)料包括:应聘者填写完整的应聘报名表(须附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附有社保单位公章的社保缴费证明),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作为附件。
4.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台州市国资委官方网站上公布,并同步公布笔试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原则上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如有特殊情况,招聘单位可另行确定开考比例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工作。
(三)考试组织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两项考试中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或包含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需求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3.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4.面试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环节对象。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遇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公示、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公司讨论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在台州市国资委网站等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止,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二)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的,由本公司决定是否递补。
(四)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参加笔试、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面试亦同。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五、建立后备人才库
此次招聘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即70分)以上的未聘用人员,按报名岗位所属单位分别进入本公司的后备人才库,成绩自拟聘用人员公示后1年内有效。当我司年度内编制空缺、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
本公告由台州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经事宜,我司将酌情研究处理。
咨询电话:0576-88528587
附件:
台州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