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经开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子公司4家。是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管理的国有企业,经开公司是金融和实业领域的投资运营综合性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领域。
因公司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国有企业编制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具体可登录下列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路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luqiao.gov.cn)、“活力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路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活力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发布平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
3、具备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4、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自身条件;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3年 2月13日-2023年 2 月 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逾期则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者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地点:台州市路桥区腾达路1008号邮政大楼308室。
联系人:陈先生、李小姐。
联系方式:0576-89216812。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原件(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近照2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路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活力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准考证领取:2023年 2月 20 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凭本人身份证到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腾达路1008号邮政大楼308室)领取。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科目和笔试时间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委托专业机构出卷,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对综合知识的掌握情况。
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服从现场相关规定和考务管理。
笔试成绩在路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活力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科目缺考者不列入面试对象。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时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面试名单在路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活力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如遇报考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则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路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活力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路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活力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考察
各个职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另行通知),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列入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可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路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活力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如属于不宜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岗锻炼。期满后由聘用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予以递补。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3年 1 月14 日。(含 1月 14日),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 1 月 14 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 月 14日以后出生人员。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二)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三)应届毕业生
应聘者为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时,须为列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级招生工作部门批准录取的普通高校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生应为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应届毕业生。其中2023年毕业的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的取消录用。
(四)应聘人员对网站公布的面试对象公示及录用人员公示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区国资中心反映。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咨询与监督
联系单位: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008号邮政大楼308室;
邮编:318050;
联系人:陈先生、李小姐;
联系电话:0576-89216812;
未尽事宜,由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