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台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2022.10.13)的补充公告:
一、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及合格人员名单
经资格初审,台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后勤等4个岗位、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员工等2个岗位已达到开考比例,现将基本符合报考条件,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1)。
台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员工(原公告岗位序号7)和成本合约部员工(原公告岗位序号11)的考生待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
上述两家公司后续考试相关事宜,我公司将在浙江省人才网、台州市人才网、台州社发集团网站、台州社发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重新调整招聘条件
根据《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台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经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的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决定对原公告的台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6个岗位和原公告的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员工等3个岗位公开招聘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详见《台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2)。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敢于担当,作风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
2.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资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⑤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5.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信息发布平台
浙江省人才网:http://www.zjrc.com
台州市人才网:http://www.tzrc.cn
台州社发集团网站:http://www.tzsfjt.com
台州社发集团微信公众号: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①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双休日除外)17:00。(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②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③报名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东环大道296弄金禧苑2幢303室。
联系人:陈女士,0576--88581521
监督电话:0576--88580730
④报考限制:本次招聘计划内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⑤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第一: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详见附件3,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签署姓名承诺真实性),网络报名的请将签署本人姓名的报名表扫描件和报名材料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tzsfgcgl@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格式(若邮件发送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电话咨询邮件是否发送成功)。
第二: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2022年取得毕业证书)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第三: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有社保单位公章),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4)。
第四:有任职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任命文件,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诚信承诺书(需手写签名,详见附件5)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发布招聘公告之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任何环节若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原则上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详见具体岗位要求,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卷,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有笔试环节的岗位,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占总成绩的60%。如遇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仅有面试环节的岗位,经资格审查后满足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成绩高者优先。
(2)考试设置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需达到合格分70分,没达到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4.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并组织体检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
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用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5.聘用
体检与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6.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出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台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考《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对参加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的防疫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及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如未佩戴口罩则无法入场考试,且在考试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建议自备多个口罩,如有需要时可及时更换。服从现场组织,有违反者,责令离开考点,取消考试资格。
2.实行实名制入场,须携带手机、身份证核验,入场前须接受体温测量,现场需出示当日的健康码和行程卡。健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已采样不可作为入场凭证、请考生提前计算好自己核酸检测结果的有效时间,以免耽误入场考试)。各地疫情防控措施可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点击“各地防控政策”板块查询。
3.以下情况不得入场考试:
①7日内有境外旅居史;
②7日内国内高、中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人员,或7日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社会面病例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人员;
③7日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
④7日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接触史人员;
⑤7日内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时空伴随人员;
⑥“健康码”红、黄码及“行程码”异常的人员;
⑦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⑧体温检测异常(体温≥37.3℃)或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考生不可进入考场(体温测量允许2-3分钟再测一次)。
4.本次公开选聘考试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发展,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进行及时调整。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未尽事宜,按照台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三)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四)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将在浙江人才网、台州人才网和台州社发集团网站及台州社发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相关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
1.《台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2.《台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
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