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台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外包人员。台州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是台州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法人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公司围绕“国际化视野、专业化服务、市场化运营”定位,着眼构建发现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人才、成就人才、留住人才“全链条”工作新模式,保障服务市委市人才战略的实施。目前公司下属台州市人才市场有限公司、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台州市人才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台州市人才数字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全资子公司。相关公告如下:
一、招聘相关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外包,与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台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
二、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与现工作单位不存在任何经济及其它纠纷。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两次及以上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有一次及以上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7.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三)岗位具体条件:
序号 | 用工部门 | 岗位 | 数量 | 岗位条件(包括年龄、学历、工作年限/经验、专业、技能) | 主要从事工作 |
1 | 集团本部 | 安全生产专员 | 1 |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有从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者优先。 | 安全生产台账整理、草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类工作方案,需熟练使用WPS等办公软件 |
三、 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邮箱tzrlzy001@163.com。报名邮件标题及简历文件名均为“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
(2)现场报名。应聘者可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和复印件,前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19号现场报名。
联系人:贺经理
联系电话:0576-88518890,0576-88906619
2.报考限制:本次招聘计划内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①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2,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签署姓名承诺其真实性),网络报名的请将签署本人姓名的报名表扫描并和其他报名材料一起打包按照“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格式发送至邮箱tzrlzy001@163.com。
②本人身份证(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
④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⑤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发布招聘公告之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任何环节若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法
采用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结合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占总成绩的60%。如遇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考试设置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均需达到合格分70分,没达到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后由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录用人员的薪资待遇按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的全部信息和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我公司承诺对应聘者资料严格保密,并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使用。
2.各岗位招聘的有关要求、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可向人力资源公司咨询。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请保持通讯通畅。如未接到笔试通知,即未通过资格审核,不再另行告知。
4.防疫要求:
(1)按台州市最新防疫相关要求结合《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执行。
(2)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同时,14天内有浙江省外旅居史的,要提供首场考试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只有台州市内旅居史的,要提供首场考试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台州做好准备。未尽事宜,按照台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台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