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台州社发集团”)组建于2016年5月,前身为成立于2002年12月的台州市社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台州市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健康、科技、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及农业等相关产业投资开发,负责台州市级房屋建筑等公共建设项目的集中统一管理。集团下属企业19家,其中一级全资子公司7家。根据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本级工作人员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敢于担当,作风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
(二)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资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①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两次及以上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有一次及以上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③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④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⑤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⑥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⑦报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台州市人才网:http://www.tzrc.cn;
台州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zjtz.gov.cn;
台州社发集团网站:http://www.tzsfjt.com;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双休日除外)下午17:30,(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3)报名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号二楼;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6-88530505,0576—88589132;
(4)报考限制:本次招聘计划内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5)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填写完整的《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亲笔签署姓名承诺其真实性)、本人身份证(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有社保单位公章),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有任职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任命文件,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2年6月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网络报名的请将签署本人姓名的报名表扫描件和报名材料一起打包按照“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格式发送至邮箱3235953961@qq.com。
2、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任何环节若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原则上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
(三)组织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结合的方式,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卷,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占总成绩的60%。如遇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试设置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需达到合格分70分,没达到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并组织体检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
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聘用
体检与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台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对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防疫要求如下:
参加本次应聘的考生应在面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行程码”。并在考前一天提供“健康码”、“行程码”的截图,我集团将根据考前“健康码”、“行程码”核查情况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均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按实际参加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星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试当天有发热(体温≥37.3℃)、咳嗽、腹泻、结膜出血、乏力等不适症状,进入考场前提前向考务人员报告。
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有序入场和离场,有违反者,责令离开考点。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我集团报告。除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凡近14天内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来台返台人员,一律立即自主向属地街道、社区(村居)报备,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台州做好准备。未尽事宜,按照台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集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集团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三)有关笔试、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将在台州市国资委网站与台州社发集团网站及台州社发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相关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台州市社发集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我集团将酌情研究处理。
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